现用途: | |
加价幅度:5000元 | |
保证金金额:38万元 | 拍卖平台:淘宝网 |
开拍倒计时:8天8时8分8秒 | |
开拍时间:2020-4-6 10:00:00 |
执行法院: | 宁化县人民法院 | 权属证号: | 宁房权证字第20120076号 | 案号: | (2019)闽0424执恢409号 | 委托日期: | 2020-03-04 |
拍卖时间: | 2020-4-6 10:00:00 | 标的物编号: | 拍卖方式: | 增价拍卖 |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 |
建筑面积: | 271.53m² | 套内面积: | m² | 起拍价: | 386.647562万 | 评估价: | 483.309452万 |
保证金: | 38万 | 保留价: | 386.647562万 | 竞价周期: | 24小时 | 加价幅度: | 5000元 |
提供文件: | 抵押: | 钥匙: | 水电气: | ||||
房屋用途: | 房屋结构: | 房产年龄: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m²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
装修情况: | 普通 | 占有使用情况: | |||||
其他事项: |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关于
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19号1-2层房产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6日10时至2020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98/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19号1-2层房产
标的总体情况: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19号1-2层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宁房权证字第2012007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宁国用(2009)第14795号,他项权证号:宁房他证字第16177号】,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动产(含家具)、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用途为综合楼,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总建筑面积271.53平方米,一层115.04平方米,二层 156.49平方米,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1-2层。有租赁,一层店面租赁用作服装经营,二层租赁用作经营宾馆(二层拍卖标的物与相邻房产存在连通,与其他房产整体出租,买受人需与其他产权人协商租金收取事宜。买受人如要按房产证平面图对拍卖物进行产权分割请自行与其他产权人进行协商处理,并自负分割费用。本拍卖物如存在附带违章建筑则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询价结果:4833094.52元,标的起拍价:3866475.62元,保证金:3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保留价:3866475.62元。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4月1日(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3月5日起至2020年4月6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法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让交易过程中卖方应负担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目前上述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或对上述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者,请于2020年4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支行,账号:35050164740700000273-006700)。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8-871877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8-6826380(曾法官)
18805980118(嘉华法服小郑)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
二○二○年三月四日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关于
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19号1-2层房产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6日10时至2020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98/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19号1-2层房产
标的总体情况: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19号1-2层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宁房权证字第2012007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宁国用(2009)第14795号,他项权证号:宁房他证字第16177号】,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动产(含家具)、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用途为综合楼,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总建筑面积271.53平方米,一层115.04平方米,二层 156.49平方米,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1-2层。有租赁,一层店面租赁用作服装经营,二层租赁用作经营宾馆(二层拍卖标的物与相邻房产存在连通,与其他房产整体出租,买受人需与其他产权人协商租金收取事宜。买受人如要按房产证平面图对拍卖物进行产权分割请自行与其他产权人进行协商处理,并自负分割费用。本拍卖物如存在附带违章建筑则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询价结果:4833094.52元,标的起拍价:3866475.62元,保证金:3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保留价:3866475.62元。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4月1日(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3月5日起至2020年4月6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法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让交易过程中卖方应负担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目前上述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或对上述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者,请于2020年4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支行,账号:35050164740700000273-006700)。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8-871877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8-6826380(曾法官)
18805980118(嘉华法服小郑)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
二○二○年三月四日